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就是死刑吗
2023-07-03北京刑事诉讼律师
刘润民律师,天津刑辩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孕妇在怀孕期间是不适用死刑的,罪犯如果正在怀孕就必须停止执行,这体现了我国对于正在怀孕的孕妇的保护。对于具体的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这个问题,下面就由的给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1、罪犯正在怀孕的就必须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342条第3款的规定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要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3、孕妇不适用死刑,因此,孕妇生完孩子后也不会判处死刑。
二、执行死刑的法律依据
第三百四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前款第1项、第2项规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3项规定的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以上就是的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的内容。当孕妇正在怀孕时,被判处了死刑的话要由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因此孕妇是不适用死刑的。如果你还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来咨询更多专业律师,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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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就是死刑吗
毒品犯罪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对于毒品犯罪来说也是一个种类型的犯罪。并不是只要一涉及毒品的犯罪就会被判处死刑,而是会根据他们的定罪量刑来执行。那么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就是死刑吗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对毒品犯罪及其相关问题。
一、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就是死刑吗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若真的需要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为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需要慎重处理,毕竟人一旦处死就没有什么反悔的余地了。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下,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才能够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否则的话一般都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不适用死刑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可见我国对死刑的适用对象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对于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以上就是关于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就是死刑吗及其相关问题。对毒品犯罪的刑罚一般只要不会有严重危害人身或者是社会的危险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对毒品犯罪的刑罚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